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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18-09-07 22:52:00

兹通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谨订於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整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作为普通决议案:

1. 关於选举喻宝才先生为中国石化董事的议案。

2. 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年持续关连交易及有关授权的议案,具体包括:

(a) 审议批准更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年之持续关连交易(包括各自相关的建议上限);

(b) 审议批准、认可和确认中国石化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持续关连交易第五补充协议》;

(c) 授权董事马永生先生代表中国石化签署有关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据,并按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做出必要或适宜的行动。

附注:

一、 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 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资格

凡在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中国石化境内股东名册内之A股股东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保管的中国石化股东名册内之中国石化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欲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最迟应於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股票及转让文件送往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 代理人

(a) 凡有权出席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中国石化股东。

(b)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

(c) 已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即香港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9时整前)交回中国石化法定地址方为有效。A股股东应将有关文件递交中国石化董事会秘书局(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邮编:100728)。H股股东须将有关文件递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d) 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五) 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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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临时股东大会登记程序

(一)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会议。

(二) 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於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石化董事会秘书局(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传真号码:(+86)10 5996 0386)。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条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三) 股东名册过户登记。为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中国石化将於2018年9月22日(星期六)至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

三、 独立股东决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案第2项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独立股东批准的决议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将放弃投票。

四、 其他事项

(a) 临时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b) 中国石化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c) 中国石化H股股东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d) 中国石化注册地址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朝阳区

朝阳门北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728

联系电话:(+ 86) 59960028

传真号码:(+ 86) 599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