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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86)海外监管公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做出。 承董事会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黄文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北京 2024年6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马永生*、赵东#、钟韧*、李永林#、吕亮功#、牛栓文#、万涛#、喻宝才#、徐林+、张丽英+、廖子彬+及张希良+。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