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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中燃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于中国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9-10-18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作出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燃投资有限公司(「中燃投资」)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向合格投资者(一次或分批)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计划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及上市。

中燃投资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中燃投资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9燃投01,证券代码112980.SZ()「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已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完成。已发行的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的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年期5年,固定票面利率为3.85%,于第三年年末:(a)中燃投资可选择调整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b)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向中燃投资回售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

发行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的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本集团的到期债券,以及银行的有息债务。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不会额外增加本集团的有息债务总额,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本集团的债务结构。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发行中燃投资第一期公司债券的进一步资料刊发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bond.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