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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补充公告

2022-09-05 00:00:00

兹提述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的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内容有关增值产品采购协议、安检服务协议、物联网服务协议以及电子支付及软件开发服务协议。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旨在提供关于增值产品采购协议及安检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的补充资料。

增值产品采购协议

定价

在有政府指导的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本公司须参照政府指导的价格来商定价格。目前,政府并无对增值产品规定任何价格或施行定价条例。

在并无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增值产品的定价乃通过在相关价格网站上进行询价及比较,或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参考周边市场中类似交易的价格而釐定。本公司财务部应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每年至少向三家独立第三方供应商索取每类增值产品的报价。本公司获授权批准该等交易的管理人员在根据增值产品采购协议签订个别合约前,将会审查及将电子商务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增值产品的价格及条款与类似产品的其他报价或由独立第三方估值机构(如适用)评估的价格(作为参考价格)作比较。增值产品的价格不得超过相关市场上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可资比较条款及条件所提供所有价格中的最优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估值机构评估的价格(如适用)。本公司将努力与电子商务集团展开真诚谈判,以遵守有关定价原则。

诚如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政策,以确保增值产品采购协议下的相关持续关连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将不时检讨(i)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条款,并将该等条款与增值产品采购协议的条款作比较;及(ii)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或由独立第三方估值机构评估的价格(如适用),并将有关价格与电子商务集团提供的价格作比较,以确保电子商务集团提供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者。

安检服务协议

定价

本公司的财务部会根据提供类似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条款及价格定期更新母集团的核准服务供应商名单。安检服务协议的服务费为固定费用,期限为一年。在订立各份相关合约之前,财务部应按年度向核准供应商名单上的至少三家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索取报价,或取得由独立第三方估值机构评估的价格(如适用),并将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条款或由独立第三方估值机构评估的价格(如适用)与电子商务集团所提供者作比较。安检服务协议所拟定的服务条款应不逊于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或由独立第三方估值机构(如适用)评估的价格。本公司将努力与电子商务集团展开真诚谈判,以遵守有关定价原则。本公司将定期审查电子商务集团所提供的条款及价格与核准服务供应商名单上的供应商所提供者,以确保安检服务协议的条款不逊于可资比较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者。如果服务费上调,则财务部将进行上述类似的工作,以确保电子商务集团建议的服务费报价与现行市场价格相近。

诚如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政策,以确保安检服务协议下的相关持续关连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所组成的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将定期审查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 .56条,董事会将委聘本公司的外部核数师(「外部核数师」)根据香港核证工作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的核证工作」并参考香港会计师公会发佈的实务说明第740号「关于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就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外部核数师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 .56条的规定发表报告,其中包括其对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调查结果(如有)及结论。本公司将每年向联交所提交一份核数师报告的副本。

此处披露的额外资料并不影响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