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兹提述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有关收购Aveo China (Holdings) Limited之权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专有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卖方与AHL分别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养老村之拥有人及营运方之业务。
董事会进一步公布,表示代价似乎偏高的非执行董事姓名为廖锋先生(「相关董事」)。尽管相关董事就代价偏高而并无同意收购事项,但彼已考虑厘定代价之其他因素以及该公布所述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并相信买卖协议之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除该公布所述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以及厘定代价之因素外,代价较:
(i) 销售股份应占目标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之资产净值(即35,851,000港元,基於目标集团之管理账目)之份额溢价约143.5%;
(ii) 目标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之非控股权益(即销售股份)应占目标集团资产净值之账面值(即68,953,000港元,基於本公司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年年报)溢价约26.6%;及
(iii) 销售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之估值(即88,200,000港元,基於独立估值师中诚达资产评值顾问有限公司按市场法基准就目标集团编制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之业务估值报告)折让约1.0%。
以下为目标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资料,摘录自其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管理账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 231,306
除税後溢利 94,739
於完成时向卖方集团出售目标集团於ACL之49%权益(「出售事项」)乃卖方要求之条款,原因为卖方集团已拥有ACL之51%权益。出售事项之名义代价为1.00港元,此代价乃根据ACL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厘定。ACL主要从事就经营及管理中国老年人之养老院提供谘询服务。
以下为ACL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摘录自其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管理账目:
截至二零一七年
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千港元
除税後亏损 827
负债净值 2,559
以下为目标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两个年度之综合财务资料(不包括其於ACL之权益),摘录自其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管理账目:
截至二零一七年 截至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六月三十日止年度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附注) 362,552 995,444
除税前溢利(附注) 23,944 231,306
除税後(亏损)溢利(附注) (24,607) 94,739
资产净值 119,502 147,542
附注: 收益以及除税前及除税後溢利(亏损)减少乃由於二零一七年目标集团护老业务相关之出售物业所得收益减少所致。
董事会已批准收购事项,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收购事项之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该公布所载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所载事项以及厘定代价之因素作出此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