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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23-01-16 00:00:00

建议股份合并

董事会建议进行股份合并,基准为本公司股本中每二十(20)股每股面值0.0005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将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合并股份。股份合并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于本公告日期,14480072773股已发行现有股份为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 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起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期间并无进一步配发、发行或购回股份,于股份合并生效后,724003638股合并股份将获发行为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告日期,现有股份以每手10000股现有股份之买卖单位于联交所买卖。 待股份合并生效后,董事会建议将于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10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5000股合并股份。

根据于本公告日期联交所所报每股现有股份之收市价0.052港元(相当于每股合并股份1.04港元)计算,假设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已生效,每手买卖单位5000股合并股份之市值将为5200港元。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并。 就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所悉及所信,概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股份合并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股份合并、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进一步详情及召 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星期三)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股份合并须待本公告下文「股份合并之条件」一段所载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并或可能未必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彼等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