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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1-01-13 00:00:00

于 2021 年 1 月 13日(交易时段结束前),配售代理与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地同意由配售代理以个别基准及以尽力基准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该等承配人及其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的第三方)配售最多 53,3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8.73港元。

假设配售股份已获悉数配售且于配售事项完成前除发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将维持不变,最多 53,300,000股配售股份的数目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共1,018,362,000股股份的约 5.23%;及相当于本公司根据配售事项而发行及配发配售股份后经扩大的已发行股本共 1,071,662,000股股份的约4.97%。

配售事项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发及发行,则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估计所得款项净额(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及专业人员费用后)将分别最多约为465,309,000港元及 459,772,421 港元。配售事项的上述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日后可能进行之收购、开发本集团现有及新校区及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本公司已委聘尚乘环球市场有限公司担任配售事项的联席经办人。

由于配售事项须待一项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因此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