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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佈

2020-03-1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有关暂停梁先生及阮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之公佈(「该公佈」)。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梁先生及阮先生由于处理彼等其他个人事务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起生效。梁先生及阮先生均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任何分歧以及并无有关彼等各自辞任的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梁先生及阮先生各自亦已确认,彼等各自于本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内并无违反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董事会衷心感谢梁先生及阮先生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除以上澄清外,该公佈所有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