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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之结果;及(2)概无可换股债券之调整

2022-08-15 00:00:00

兹提述侨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的供股章程(「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的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供股及配售事项。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供股章程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供股及配售事项结果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即最后接纳时限),已收到合共8份有效接纳及申请,涉及合共15,898,476股供股股份,占供股项下发售之供股股份总数约2.30%。于记录日期并无不合资格股东,且不合资格股东未售股份数目为零。根据上述有效接纳及申请之结果,补偿安排所涉及未获承购股份总数将为675,217,317股供股股份。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7.21(1)(b)条作出补偿安排,与中国北方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的配售协议(「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担任本公司的配售代理,以根据配售协议条款,竭尽所能促使承配人认购未获承购股份。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星期一)下午六时正(即配售终止日期),配售事项项下所有675,217,317股未获承购股份已以每股股份0.205港元(相等于认购价)的价格成功配售。因此,配售事项项下并无可供分派予不行动股东的净收益。

根据供股的接纳结果及配售事项的结果,拟配发及发行的供股股份为691,115,793股,占供股项下发售以供认购的供股股份总数的100%。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各承配人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如适用)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并无关联且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及(ii)概无承配人于配售事项完成后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由于供股章程所载有关供股及配售事项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供股及配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件。

因此,供股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41,680,000港元,而供股所得款项净额(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约为139,810,000港元。诚如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拟将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全部用于偿还本集团的短期负债。

寄发供股股份的股票

所有缴足股款供股股份的股票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星期二)或之前,以平邮寄至有权收取人士的登记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开始买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

缴足股款形式的供股股份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开始买卖。

概无可换股债券之调整

于本公佈日期,有尚未兑换可换股债券,可按兑换价每股股份10.00港元兑换为5,100,000股股份(受可换股债券条款及条件的调整机制所限)。

根据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由于供股,毋须于可换股债券附带的换股权获悉数行使时就兑换价及╱或可发行的股份数目作出调整。于可换股债券所附带的换股权获悉数行使后,兑换价及可发行的股份数目维持不变,分别为每股股份10.00港元及5,100,000股股份。

本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已确认,由于供股,毋须就尚未兑换可换股债券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