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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业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5-11-13 17:06:00

兹提述中国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的通函(「该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该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刊载於该通告内的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有关的投票结果如下:

特别决议案 投票数目 (%)

赞成 反对 总投票数目

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919,553,620(100%) 0(0%) 919,553,620

上述决议案内容仅属概要,全文载於该通告内。

由於上述决议案之赞成票数超过投票票数之75%,故上述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一项特别决议案。

於股东特别大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为1,333,270,000股股份。概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持有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东的股份总数为1,333,270,000股,概无股东获赋予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只可於会上投票反对决议案。

於该通函内,概无股东表示彼等拟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特别决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投票。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人,负责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点票事宜。

更改公司名称将自本公司之新名称载入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存置之登记册当日起生效。本公司其後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一切所须的存档手续。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更改公司名称生效日期及於联交所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股份简称之变更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