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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业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2015-10-09 17:14:00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China Pipe Group Limited」更改为「SoftpowerInternational Limited」,并将本公司的第二名称由「中国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冠力国际有限公司」。

更改公司名称之条件

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i) 本公司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

(ii) 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待上述条件达成後,更改公司名称将自本公司之新名称载入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存置之登记册当日起生效。本公司其後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一切所须的存档手续。

更改公司名称之理由

董事会认为,建议的新名称将为本公司带来全新企业形象及标志。董事认为,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本公司股东之任何权利。所有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之本公司已发行现有股票将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继续为本公司股份之法定所有权凭证,及现有股票将有效作买卖、交收、登记及交付用途。本公司将不会作出以现有股票进行换领的任何安排。更改公司名称一旦生效,本公司会以其新名称发出新股票。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有关更改公司名称之特别决议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更改公司名称之资料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在切实可行之范围内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更改公司名称生效日期及於联交所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股份简称之变更作进一步公告。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下列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董事会」指 本公司董事会

「更改公司名称」指 建议本公司更改名称,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China PipeGroup Limited」更改为「Softpower International Limited」,并将本公司的第二名称由「中国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冠力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指 中国管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股东特别大会」指 本公司将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并酌情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2 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