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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业建议股份合并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14-12-11 18:37:00

建议股份合并

董事会建议按每十(10)股面值为0.002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将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2港元的合并股份的基准进行股份合并。股份合并将於下文「股份合并的条件」一节中所列之条件达成後生效。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董事会建议,於及待股份合并生效後,将股份在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0股股份更改为4,000股合并股份。

除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於所产生的专业费用及印刷支出)以外,实施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将不会影响本集团的综合资产净值,亦不会改变本公司之相关资产、业务、营运、管理或财务状况或股东之权益。董事认为股份合并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股份合并。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进一步详情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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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并

董事会建议按每十(10)股面值为0.002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将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2港元的合并股份的基准进行股份合并。

股份合并的条件

股份合并须待(i)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有关批准股份合并的相关决议案;及(ii)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合并股份及於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须予发行的合并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方可作实。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合并股份及於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须予发行的合并股份上市及买卖。

股份合并将於上述条件达成後之下一个营业日生效。

股份合并的影响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0,000港元,分为25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2港元的股份,其中13,332,700,000股股份已发行及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假设於本公告日期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概无另行发行或购回股份,紧随股份合并生效後,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将为500,000,000港元,分为2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2港元的合并股份,其中1,333,270,000股合并股份於股份合并生效後已发行及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

於股份合并生效後,合并股份彼此之间将在各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免费换领合并股份的股票及买卖安排

待股份合并生效後(预期将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一)生效),股东可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任何营业日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正期间,将现有股份的灰色股票递交至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以换领合并股份的蓝色新股票,费用概由本公司承担。其後,现有股份股票之换领仍会获受理,惟须就发行每张合并股份新股票或交回注销之每张现有股份股票(以发行或注销之较高股票数目为准)支付2.50港元(或联交所可能不时指定之较高款项)之换领费用。尽管如此,在股份合并完成後,现有股份的股票仍可继续为有效及合法的所有权凭据及可随时换领合并股份之新股票,但不会被接纳作买卖、交收及登记用途。

未行使购股权

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309,000,000份未行使购股权未获行使。根据未行使购股权的相关条款及条件,股份合并或导致於未行使购股权根据其条款获行使时本公司须予发行的股份的行使价及╱或数目作出调整。本公司将就该等调整适时另行作出公告。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任何购股权计划下的任何未行使购股权或任何其他衍生工具、期权、认股权证及转换权或可转换或交换为本公司股份的其他类似权利。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股份的每手买卖单位为20,000股股份。董事会建议,於及待股份合并生效後,将股份在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0股股份更改为4,000股合并股份。

基於本公告日期每股股份收市价0.054港元(相等於每股合并股份0.54港元),并假设股份合并已生效,每手4,000股合并股份的价值将为2,160港元。

碎股买卖的安排

为方便合并股份之碎股(如有)的买卖,本公司将委任一间证券公司为欲补足或出售所持零碎合并股份的股东以竭尽所能之基准提供对盘服务。碎股买卖的安排详情将载於将寄发予股东的通函(亦将载有(其中包括)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的详情)内。

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的原因

股份於联交所之买卖价已於0.10港元以下水平保持一段时间。预期股份合并将会令合并股份在联交所的每手买卖单位的成交价相应向上调整,其将减低合并股份之整体交易及买卖手续费。此外,股份合并将可削减本公司之行政成本。鋻於上述者,董事认为股份合并及变更每手买卖单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除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於所产生的专业费用及印刷支出)以外,实施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将不会影响本集团的综合资产净值,亦不会改变本公司之相关资产、业务、营运、管理或财务状况或股东之权益。董事认为股份合并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预期时间表

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的预期时间表如下:

事项 时间及日期

预期寄发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日期

不迟於二零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呈交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之最後时限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星期三)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股东特别大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星期五)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刊登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之公告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星期五)

股份合并生效日期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星期一)

合并股份开始买卖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0股股份买卖股份之原有柜台关闭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股合并股份(以现有股票形式)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买卖合并股份之临时柜台开放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免费以现有股票换领为合并股份新股票首日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星期一)

以每手4,000股合并股份之新买卖单位(以新股票形式)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

买卖合并股份之原有柜台重新开放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指定经纪商开始在市场提供合并股份之碎股对盘服务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

(星期一)上午九时正

并行买卖合并股份(以新股票及现有股票形式)开始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

(星期一)

指定经纪商终止在市场提供合并股份之碎股对盘服务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星期二)下午四时正

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股合并股份(以现有股票形式)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买卖合并股份之临时柜台关闭 (星期二)下午四时正

并行买卖合并股份(以新股票及现有股票形式)终止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星期二)下午四时正

免费以现有股票换领为新股票之最後日期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本公告内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时间及日期。上文所载之预期时间表所列明之日期或最後期限仅属说明性质,可由本公司延迟或修订。预期时间表之任何更改将於适当时公布或通知股东。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股份合并。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进一步详情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持牌银行一般开门营业五小时以上的日子(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指 建议将本公司股份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0股股份更改为4,000股合并股份

「本公司」 指 中国管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达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合并股份」 指 於股份合并生效後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2港元之股份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未行使购股权」 指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可根据购股权计划认购本公司股份的权利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举行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股份合并的股东特别大会

「股份合并」 指 每十(10)股面值为0.002 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将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0.02 港元的合并股份之建议合并事项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股本中的普通股,其於股份合并前的面值为每股0.002 港元

「股东」 指 股份或合并股份(视情况而定)的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或「百分比」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