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管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见上市规则之定义)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期间业绩将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约26,000,000港元至28,000,000港元,相比二零二零年同期则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为1,100,000港元。预期由亏损转为盈利主要是由于:(i)收入增加;(ii)生物质颗粒燃料产品分部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于去年中期作出的全数减值拨备,而本期间并没有录得此亏损。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根据本集团管理层对于相关期间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而作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并未对其进行审阅。本集团之中期业绩待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进一步审阅后,可能会予以调整。务请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的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有关的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