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恒嘉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相较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约六千三百万港元,预计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溢利约四千四百万港元。该预计增加主要由于(i)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净收益;及(ii)确认应收贷款的减值亏损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依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定。具体财务数据将由本公司于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中披露及刊发,其预计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前由本公司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