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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物业

2022-11-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出售事项。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卖方与买方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订立正式协议,且出售事项预计将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或之前完成。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卖方不再为物业之拥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