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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不寻常股价及成交量波动

2020-11-25 00:00:00

兹题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该公告所载于会计期间之财务资料(「财务资料」)构成香港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10下之盈利预测,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需由本公司财务顾问及核数师作出报告。

基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时披露内幕消息的要求,本公司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刊发该公告。鑑于时间所限,本公司对遵守收购守则规则10.4所载列之报告要求遇到实际困难(时间上或其他)。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倘财务资料首先于公告内刊发,则整份资料连同本公司财务顾问及核数师或会计师就所述盈利预测之报告须重复载于下次发送予股东的文件内。本公司之财务僱问及核数师将尽快就财务资料作出报告以遵守收购守则,及有关报告将载于本公司下次发送予股东的文件内。惟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9,倘于发送有关文件前本集团会计期间之业绩已被刊发,收购守则规则10.4下准备盈利预测报告之要求将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