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动力有限公司(已委任接管人及管理人)(「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薛鳯旋教授(「薛教授」)因彼之其他个人事务及安排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主席,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并自其辞任将不再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薛教授向本公司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藉此感谢薛教授对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
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21、3.25条及附录十四载列之守则条文第A.2.1至A.2.9条及第A.5.1条
薛教授辞任后,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将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须至少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此外,审核委员会成员人数将由三名减至两名,少于上市规则第3.21条之最少人数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亦将分别少于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载列之守则条文第A.5.1条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此外,薛教授辞任后,本公司将没有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此为偏离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载列之守则条文第A.2.1至A.2.9条及第A.5.1条分别之要求。
本公司正努力物色适当人选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尽快在实际可行情况下根据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起计三个月内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3.21及3.25条的规定及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载列之守则条文第A.5.1条的规定。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