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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0-03 00:00:00

保德国际发展企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本公佈。

本公司之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其他现有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 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该期间」)将录得亏损,而本集团在二零一八年同期则录得溢利。

董事会认为, 该期间之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非现金性质的因素: -

(a) 金融工具投资(即本集团于AFC Mercury Fund的投资, 其详情已于本公司的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之公佈中披露) 的公允价值与二零一八年同期相比录得未变现亏损(减值) , 儘管其截至本公佈日期的公允价值仍高于本集团的资本投资成本; 及

(b) 该期间与二零一八年同期相比, 本集团于联营公司保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应占利润减少, 并录得亏损。 详情可参阅其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之的公佈。

本公佈所载资料(惟可能需作调整)仅根据董事会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其他现有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于该期间之中期业绩。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细阅预计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底前刊发有关本公司于该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