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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有关收购TOTAL FAME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之澄清及补充公佈

2020-04-15 00:00:00

兹提述(i)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收购Total Fame Holding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事项」);(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之补充公佈,内容有关订立收购事项之补充协议;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收购事项(「通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具有通函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董事局谨此澄清,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846,246股,而非如该公佈及通函所述为一(1)股已发行股份。因此,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买方、卖方与担保人订立协议之第二份补充协议,以更正销售股份之数目为2,846,246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协议之条款概无其他变动,而协议之所有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并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且该公佈及通函之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