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收购Total Fame Holdings Limited之全部已发行股本。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具有该公佈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协议及交易事项;(ii)目标集团之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iii)经扩大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iv)目标集团之估值报告;及(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进一步详情。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予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故预期寄发通函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