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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盈利警告

2016-07-12 19:01:00

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部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发表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董事」)局(「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其目前可得之本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之初步审阅及评估,本集团预期将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溢利大幅下降或甚至录得亏损,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则录得纯利约141,000,000港元。董事局认为,该下降主要由於(其中包括)(i)本期间买卖上市证券产生已变现亏损约8,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已变现收益约26,000,000港元);(ii)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持作买卖之上市证券投资录得未变现公平值收益约1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未变现公平值收益约124,000,000港元);及(iii)本期间应占联营公司亏损不少於4,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约200,000港元)所致。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以本集团财务数字及资料之初步评估为依据,未经董事局审定。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细心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布,中期业绩公布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底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