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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内幕消息:认购CHINA NEW ENERGY LIMITED之股份

2014-09-17 19:54:00

本公布乃由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股份认购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公布,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捷亚空运(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人」)已於2014年9月17日(交易时段後)接纳及同意 China New Energy Limited(一间根据泽西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AIM」)上市(股份代号:CNEL)(「发行人」))发出之认购函件(「认购函件」),据此认购人将认购发行人44,652,107股每股面值0.00025英镑(相等於约0.00316港元)新发行普通股(「认购股份」),总代价约595,000英镑(相等於约7,500,000港元)(「认购事项」)。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发行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有关从农业植物材料和废物生产(其中包括)燃料乙醇、食用乙醇、生物丁醇、生物乙酸及其他化学物质的流程技术、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运营服务。

认购事项之总代价将以现金支付,并由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根据认购函件,发行人将申请於认购事项後认购股份获纳入AIM进行买卖。董事局认为认购事项之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基於现行市况为公平及合理,而认购事项将为本公司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