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国华澄清公布

2009-05-18 12:31:00

兹提述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刊发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建议股本削减及股份拆细。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并提供该公布之以下划线资料。

该公布「股本削减及股份分拆之影响」一节项下资料应为: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之法定股本为2,500,000,000港元,股份为50,000,000,000股,其中10,548,979,229股股份已发行及缴足。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经审核累计亏损约为475,840,000港元。于股本削减及股份分拆生效後,(其中包括)(i)每股已发行股份之面值将由每股面值0.05港元削减至每股面值0.01港元;(ii)将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法定但未发行股份拆为5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经调整股份;(iii)本公司之累计亏损将由约421,959,169.16港元抵销;及(iv)本公司之法定股本仍为2,500,000,000港元,经拆细後股份为250,000,000,000股经调整股份,每股面值0.01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