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须予披露交易之承兑票据的最新资料 兹提述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二零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二年九月 二十八日之公布(「先前公布」),内容有关本集团出售其于东德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之49%权益及延长承兑票据到期日。本公布所用但未另行界定之词汇具有先前公布所赋予之相同涵义。 董事局谨此提供承兑票据偿还时间表的进一步最新资料。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买方安排提前赎回余下本金额为30000000港元的承兑票据,并支付约1770000港元的应计利息。紧随上述赎回后,承兑票据已悉数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