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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11-08 00:00:00

本公佈乃由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目前可得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之初步审阅及评估,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将不少于30,000,000港元,而于二零二一年同期则录得约8,400,000港元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董事局认为该等增加主要归因于(其中包括)(i)中国大陆反覆爆发的新冠疫情不可避免地对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表现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及(ii)就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四月授出的90,000,000份购股权确认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约为6,400,000港元。

本公佈仅根据董事局经参考现时可得之本集团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局进一步审阅后可予调整及方可落实)之评估而作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佈,有关公佈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