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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之进一步资料

2021-09-01 00:00:00

兹提述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刊发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合作协议及雅辰合作协议(统称「该等协议」)。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有关该交易之进一步资料。

本公司认为,该交易为本集团加强其房地产相关业务佈局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因为(i)该交易将增强本集团与房地产行业的联繫;(ii)订立该等协议有利于本集团在未来获得服务;及(iii)由于北京雅辰同意承担国华建业在合作协议项下的融资义务和责任,雅辰合作协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本集团在合作协议项下的财务风险。

本公司认为,订立雅辰合作协议对本集团和北京雅辰而言属互利。本集团在物业开发及项目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而北京雅辰的主要业务为商业管理及物业投资,该公司拥有为目标公司出资的财务实力。结合各方的运营实力和财务实力的安排常见于中国物业开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