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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3)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2024-01-17 00:00:00

(1)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3)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德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于邹广荣教授(「邹教授」)欲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个人事务,彼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邹教授将不再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职务。 邹教授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邹教授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深表谢意,亦祝愿邹教授日后一帆风顺。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罗洪伟先生,CPA(「罗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罗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罗先生,66岁,毕业于伦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夏威夷太平洋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及会计),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金融)以及夏威夷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土木工程)。彼于顾问、咨询及企业财务领域拥有丰富经验。自二零一零年四月起,罗先生担任一间企业融资咨询服务顾问公司迪根有限公司的董事。自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罗先生担任一家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进行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的业务总监。自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罗先生担任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财务部总经理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运营单位的主席。罗先生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罗先生(i)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ii)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并无拥有任何权益;(iii)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v)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在于香港或海外任何公众上市公司中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及(v)并无任何其他重大任命及专业资格。 罗先生应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将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及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本公司与罗先生已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起为期三年,直至任何一方发出至少三个月通知终止。根据上述委任函,罗先生有权获得董事酬金每月10,000港元,此乃由董事会经考虑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经参考罗先生的相关经验及资历、其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责任以及当前市况后釐定。 罗先生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其独立性。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有关其获委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罗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于邹教授辞任后,彼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罗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