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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控股预期亏损减少╱正面盈利预告

2018-03-12 19:27:00

本公告乃由紫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於目前取得的资料,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综合亏损净额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计录得综合纯利。溢利增加的主要原因为:(i)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向紫光科技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可转股债券(「可转股债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三月确认可转股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为港币7,840万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修订可转股债券条款及条件,因此本公司终止确认原合同条款下的可转股债券,根据新修改後的条款及当日的公允价值重新确认为复合金融工具。进一步资讯列载於本公司於2017年8月4日就本集团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中期业绩的公告中标题为“9.可转股债券”的附注;及 (ii) 证券投资分部录得收益约为港币4,083万元。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目前可得资料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故可能予以调整或修订。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前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