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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1-05-07 00:00:00

兹提述(i)芯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有关拟出售于一间联营公司之48%权益之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定义见下文)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述,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股权转让协议之进一步详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项下规定的其他资料。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和落实通函之内容,故寄发通函之日期预期延后至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