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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出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

2020-04-21 00:00:00

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沪宁高速(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星河数码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据此,沪宁高速同意出售而星河数码同意购买待售股份,总代价为人民币419,508,055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上实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2.02%,因而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上实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星河数码10%注册资本,并对上海上实行使国有股东职权,而上海上实为持有星河数码注册资本45%之国有企业。因此,星河数码为上实集团之联繫人及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出售事项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出售事项只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