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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采购框架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2021-01-19 00:00:00

采购框架协议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永发印务与上海医药股份订立采购框架协议,期限为一年,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开始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根据采购框架协议,永发印务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可与上海医药股份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个别协议,以提供药品印刷包装材料,惟须遵守采购金额的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上实集团为本公司及上海医药股份之控股股东。因此,上海医药股份为上实集团之联繫人及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采购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有关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采购金额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该等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