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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有关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2021-02-23 00:00:00

谨此提述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六日及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关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近日媒体对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报导,本公司作出以下澄清: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的公告,内容关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牡丹江龙晋酒业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耀莱龙微酒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100%股权。

目标公司持有的成龙商标于二零一二年开始使用,当时商标注册者为北京耀莱金榜酒业有限公司(「耀莱金榜」),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出品「成龙茅台酒」系列酒产品。「成龙茅台酒」系列产品持续到2016年停止生产,之后耀莱金榜一直以销售「成龙茅台酒」的余下存货为主,截至本公告日期,该酒类产品现已全部售罄。于二零二零年二月耀莱金榜将全部已注册的商标(包括成龙商标)转让给目标公司。

本公司自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起已从事酒类贸易业务,分别录得约港币六千九百万营业额及四百万溢利,同时亦考虑「茅台」为国内驰名商标,为免引起误会或引起潜在法律诉讼,因此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的补充公告已说明公司的英文名称将再更名为「ChinaDragonWinesGroupLimited」以及采用中文第二名称「中国国龙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认为新名称将更能反映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目标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成立,前称为「北京嘉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千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楼1层40-201-23,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楼3层。

本公司确认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已于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备存,亦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查核,确认香港并没有公司注册相同或类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