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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有关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2021-02-22 00:00:00

谨此提述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六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关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经再三考虑,为免引起市场信息混乱及误会,决定再将公司更名如下:

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Xinyang Maojian Group Limited」更改为「China Dragon Wines Group Limited」,并采纳「中国国龙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中文第二名称,以取代现有名称「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本公司认为上文披露的经修订英文名称及中文第二名称较贴切反映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未来方针,因为本公司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起已从事酒类贸易业务。诚如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业绩所披露,本公司自酒类贸易业务(不包括中国白酒)录得营业额约68,971,000港元,占本公司总营业额逾30%及贡献溢利4,286,000港元。本公司未来将大力扩展酒业市场业务。

此外,本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公告之收购亦有助拓展中国白酒市场业务。于可见将来酒业收入将会成为本公司的主要收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