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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

2020-06-15 00:00:00

绪言

本公告由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及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可能交易的进展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据售股股东所告知:

(a)谅解备忘录订约方仍在就可能交易正式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磋商。直至本公告日期,谅解备忘录订约方并无就可能交易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及

(b)潜在买方仍在就标的公司及本集团进行相关尽职调查。

每月公告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每月作出载列可能交易进展的公告(本公告为其中之一),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公布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提出要约为止。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适时或于有需要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警告:概不保证可能交易将会落实或最终会完成,且相关讨论不一定会引致收购守则规则26.1项下的全面要约。因此,可能交易不一定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