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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

2020-03-13 00:00:00

本公告由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及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据售股股东所告知,谅解备忘录订约方仍然正就可能交易的条款磋商。直至本公告日期,谅解备忘录订约方并无就可能交易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每月作出载列可能交易进展的公告(本公告为其中之一),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公布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图或决定不提出要约为止。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适时或于有需要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警告:概不保证可能交易将会落实或最终会完成,且相关讨论不一定会引致收购守则规则26.1项下的全面要约。因此,可能交易不一定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