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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

2020-08-14 00:00:00

绪言

本公告由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及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可能交易的进展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据售股股东所告知:(a)谅解备忘录订约方仍在就可能交易正式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磋商。直至本公告日期,谅解备忘录订约方并无就可能交易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b)要约人仍在就可能交易对标的公司及本集团进行财务尽职调查。预期上述调查将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业绩而完成,而有关中期财务业绩预期将由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底前刊发。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尚未就其对可能交易的回应作出决策;及

(c)要约人正在就可能交易的财务资源落实相关安排的条款。

除上文所述者外,概无有关可能交易的进一步进展。

每月公告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每月作出载列可能交易进展的公告(本公告为其中之一),直至作出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提出要约的确实意向或决定不会提出要约的公告为止。本公司将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的规定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