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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覆的公告

2021-07-02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建议发行公司债券。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覆》(证监许可[2021]2131号)(「批覆」)。批覆内容概述如下:

1.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3.批覆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覆的要求以及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