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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表决结果

2021-10-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法院裁定受理美兰有限重整。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佈了包括美兰有限在内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併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公告》」)。根据《公告》,该等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相关公告请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美兰有限的重整进展,并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披露义务(如需)。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