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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19-12-16 00:00:00

本公佈乃由鼎立资本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因本公司与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李汤陈」)未能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审核费用达成共识,故李汤陈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李汤陈已书面确认,除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审核费用外,本公司与李汤陈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之事项。

董事会谨此向李汤陈于过往年度为本集团提供之专业及优质服务致以由衷感谢。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审核委员会推荐建议,其议决委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因李汤陈辞任而造成的临时空缺,并任职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