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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2020-11-06 00:00:00

本公告乃由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陈昇辉先生(「陈先生」)因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彼之个人业务而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起生效。因此,陈先生亦自同日起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陈先生已确认,彼(i)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及(ii)并无就袍金、离职补偿、薪酬、遣散费、退休金、费用或其他事项而向本公司提出的任何申索。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起,韩铭生先生(「韩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韩先生之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韩先生,41岁,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获得专业会计学荣誉学位。彼为特许财务分析师。韩先生为香港财务分析师学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

韩先生曾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为广州基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1367)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一七年二月起调任为该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及二零二零年六月起,韩先生分别为香港华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1520)及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GEM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801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曾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为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1004)之执行董事。

本公司与韩先生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起固定任期为三年,可由任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韩先生将任职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韩先生将有权收取年度董事酬金180,000港元,此乃经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而釐定。韩先生将有权收取酌情花红,此乃由董事会经参考本公司之表现及市场基准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韩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i)并无担任任何其他要职及持有专业资格;(iv)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係;及(v)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韩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孙朋先生(「孙先生」),本公司之一名现任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韩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时起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孙先生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陈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努力及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谨此欢迎韩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