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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

2024-06-25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及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43)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业绩 文化传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收入32015830600 销售成本(10307)(16084)毛利985114516其他收入553491213 其他收益或亏损63328(1957) 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808643 其他减值亏损8(971)(2023) 销售费用(1949)(4891) 行政费用(28909)(31078) 其他费用9(7860)(14631) 财务费用7(69)(125)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386)(170) 除税前亏损9(20808)(38503) 所得税开支10(121)(152) 年度亏损(20929)(38655) —1—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由功能货币换算至呈列货币之汇兑差额(7376)(8631)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公平价值收益2– (7374)(8631)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42694881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后将累计汇兑储备重新分类(438)–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后将累计汇兑储备重新分类760(2) 45914879年度其他全面开支(2783)(3752)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23712)(42407) 应占年度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20782)(37223) -非控股权益(147)(1432) (20929)(38655) 应占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24076)(40596) -非控股权益364(1811) (23712)(42407)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港仙)12(1.2)(2.2) —2—综合财务状况表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动资产物业及设备8189使用权资产273617 商誉13––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222765无形资产1455256013按金16488466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2266301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413–递延税项资产4031 726814282 流动资产存货3200834359应收贸易账款1534658674 合约资产118– 其他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163532541374 应收贷款177956–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17142320银行结存及现金3822861497 可收回税项200– 119014148224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款189461419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8833110662 来自一名股东之贷款4364– 来自董事之贷款3436–租赁负债5262190 应付税项-478 1760314749 —3—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流动资产净值101411133475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08679147757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57 –357资产净值108679147400资本及储备股本1668716687股份溢价及储备97100121863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13787138550 非控股权益(5108)8850总权益108679147400 —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当可合理预期该等资料会影响主要使用者之决策,则该等资料被视为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之适用披露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按各报告期末之公平价值计量之金融工具除外。历史成本一般按交换货品及服务提供之代价之公平价值计算。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为便利财务报表之使用者,由于本公司之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之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包括二零二零年保险合约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对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7号之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之修订会计估计的定义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与单一交易产生之资产及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国际税务改革-第二支柱模型规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政策披露实务声明第2号之修订 于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者并无重大影响。 —5—3.收入客户合约收入之分析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版及知识 产权(「知识数码化零售与自然语言产权」)授权市场推广批发处理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确认收入之时间: 于某时点: –漫画书籍销售12419–––12419 –来自知识产权授权之版权收入2685–––2685 –新媒体广告收入–2484––2484 –酒类销售––2457–2457 于某时段: –社交媒体市场推广–113––113 总计1510425972457–20158 地区市场: 香港(营业所在地)15104–2457–175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2597––2597 总计1510425972457–20158 —6—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版及知识数码化零售与自然语言产权授权市场推广批发处理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确认收入之时间: 于某时点: –漫画书籍销售8336–––8336 –来自知识产权授权之版权收入3647–––3647 –新媒体广告收入–15328––15328 –酒类销售––3289–3289 总计11983153283289–30600 地区市场: 香港(营业所在地)11983–3289–15272 中国–15328––15328 总计11983153283289–30600 4.分部资料向执行董事(即本集团之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之资料专注于所交付或提供之货品及服务之类型。此亦为组织本集团所依据之基准,并特别专注于本集团之经营部门。于达致本集团之可报告分部时,并无汇集主要经营决策者所识别之经营分部。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透过新注册成立一间附属公司开展自然语言处理业务。 特别是,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经营及可报告分部如下: –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漫画书籍出版及来自漫画知识产权授权之版权收入。 –数码化市场推广:于中国提供数码化市场推广及通讯、知识产权数码化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零售与批发:零售酒类。 –自然语言处理:实时人机交互的人工智能语音技术,包括在软件及嵌入式芯片组域中的设计及执行。 —7—分部收入及业绩以下为本集团之收入及业绩按经营及可报告分部所作之分析。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版及知识数码化自然产权授权市场推广零售与批发语言处理综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收入 外部销售1510425972457–20158 分部业绩13842236(887)(2873)(140) 未分配开支(25717)未分配收入238其他收益及亏损4811 除税前亏损(20808) —8—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版及知识数码化自然产权授权市场推广零售与批发语言处理综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收入 外部销售11983153283289–30600 分部业绩1261(8654)(721)(1191)(9305) 未分配开支(28277)未分配收入465 其他收益及亏损(1386) 除税前亏损(38503)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产生之除税前亏损,并无分配至若干其他收入、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变动之(亏损)收益、注销一间附属公 司之收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使用权资产之减值亏损以及未分配企业开支。此为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以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措施。 由于本集团之资产及负债作为整体仅由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故并无披露本集团资产及负债按经营分部划分之分析。 —9—其他分部资料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版及知识数码化自然产权授权市场推广零售与批发语言处理分部总计未分配综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量分部损益所包括之金额: 无形资产摊销488–––488–488 银行利息收入(75)(91)–(2)(168)(9)(177) 物业及设备之折旧368–347754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342–––342–342 财务费用22–––224769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10942)(1094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823)––(823)–(823)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912)(83)–69(926)118(808)于联营公司权益之减值亏损157–––157–157 预付款项之减值亏损560–––560–560 使用权资产之减值亏损–––––254254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386–––386–386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之金额 添置非流动资产261––192808288 —10—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版及知识数码化自然产权授权市场推广零售与批发语言处理分部总计未分配综合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量分部损益所包括之金额: 无形资产摊销252379––631–631 银行利息收入(37)(137)(1)(4)(179)(36)(215) 物业及设备之折旧4117––5859117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525–––52515602085 财务费用39–––3986125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42)––(42)–(42)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681)14(1)42(626)(17)(643)使用权资产之减值亏损–––––17781778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245––245–245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170–––170–170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之金额 添置非流动资产3413––471461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经营业务位于中国(包括香港)。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之资料乃根据货品实际交付之地点或向客户提供服务之地点呈列,而有关其非流动资产之资料乃基于资产之所在地区。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非流动资产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香港(营业所在地)175611527260807484 中国25971532821– 201583060061017484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与递延税项资产及金融工具(包括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及按金)有关者。 —11—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相关年度来自贡献本集团总销售额逾10%之客户之收入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客户甲15648不适用4客户乙151335590客户丙224573289客户丁12362不适用4客户戊3不适用46251 1收入来自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分部。 2收入来自零售与批发分部。 3收入来自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 4相应收入并未于有关年度为本集团之总收入贡献多于10%。 主要产品及服务收入 本集团之主要产品及服务产生之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漫画书籍124198336优质酒类24573289版权收入26853647数码化市场推广259715328 2015830600 —12—5.其他收入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银行利息收入177215 顾问收入41–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8528 应收贷款的推算利息收入183–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之投资收入46– 先前确认之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拨回(附注i) 1491 – 先前确认之预付款项减值亏损拨回(附注i) 2453 –补贴(附注ii) 19 827杂项收入143104撇销其他应付款项65839 撇销应收贸易账款53– 53491213 附注i: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本集团就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之客户及供应商之可疑不当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故已就先前确认之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之减值亏损进行拨回。 附注ii: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补贴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症相关补贴,所提供的防疫抗疫基金下保就业计划(「保就业计划」)所授出的约零港元(二零二三年:676000港元)。于该两个年度期间,其他补贴与本集团收到的激励付款有关。该等补贴并无附带任何未履行的条件。 —13—6.其他收益或亏损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变动之收益(亏损) –持作买卖439(381) –其他(6375)(996)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附注19b) 10942 4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附注19a) 823 – 出售物业及设备之收益(亏损)3(14) 撇销物业及设备之亏损(5)– 汇兑亏损净额(2499)(608) 3328(1957) 7.财务费用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租赁负债之利息69125 8.其他减值亏损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就下列各项已确认之减值亏损 –联营公司157– –无形资产(附注14)–245 –预付款项(附注)560– –使用权资产2541778 9712023 附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就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向供应商预付款项的减值亏损约为560000港元。 —14—9.除税前亏损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员工成本董事酬金42046211 其他员工成本: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601973 –薪金及其他福利1497217372 1977724556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13501580 –非审计服务250220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88607505达成客户合约之成本14478579物业及设备之折旧54117使用权资产之折旧3422085无形资产摊销488631 法律、咨询及其他专业费用(计入其他费用)(附注i) 5437 7126 解雇员工成本1560– 研究成本(计入其他费用) (包括员工成本约128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869000港元))24235939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其他开支)(附注ii) – 1566与短期租赁有关之开支7141050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10942)(4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823)– 附注i: 有关款项指支付予就业务营运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意见之律师及顾问之费用,并呈列于「其他费用」项下。 附注ii: 授予外部顾问以换取向本集团提供服务的购股权。 —15—10.所得税开支 根据百慕达之法则及规例,本公司于两个年度均毋须于百慕达缴交任何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两个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二三年:16.5%)之税率计算。 根据香港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集团实体将按8.25%之税率就溢利首2百万港元缴纳税项,并将按 16.5%之税率缴纳超过2百万港元以上利润之税项。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资格之集团实体之溢利将继 续按统一税率为16.5%缴税。因此,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首2百万港元的 8.25%计算,而超过2百万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则按16.5%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于两个年度之税率均为25%。 于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税项乃按有关司法权区之适用税率计算。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154195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抵免(9)(43)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香港利得税(24)–所得税开支121152 —16—11.股息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自报告期末起亦无建议派付任何 股息(二零二三年:零港元)。 12.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股千股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加权平均股数16686571668657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20782)(37223) 由于假设转换将导致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亏损减少,故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时并无假设行使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17—13.商誉及减值评估总额千港元成本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23715 汇率调整(1689)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2026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2504)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18483) 汇率调整(103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累计减值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23715 汇率调整(1689)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2026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2504)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18483) 汇率调整(103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已分配至两个单独现金产生单位,各自由一间附属公司组成,即北京易奇门科技有限公司(「易奇门」)及北京汇传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汇传网络」),而该两间附属公司均属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个别现金产生单位于其可收回金额减少至低于其账面值时被视为获减值。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值及公平价值减出售成本(以较高者为准)。 除上述商誉外,产生现金流量之物业及设备、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包括企业资产分配)连同相关商誉亦就减值评估计入各自之现金产生单位。 —18—易奇门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商誉已悉数减值。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商誉已于注销时悉数终止确认。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19b。 汇传网络 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商誉已悉数减值。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商誉已于出售时悉数终止确认。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19a。 —19—14.无形资产客户合约与相会所会籍关客户关系软件知识产权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附注i) (附注ii) (附注ii) (附注iii)成本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138553965884–12665 添置–––48804880 汇率调整–(402)(419)–(821)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3854994546548801672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2132)––(2132)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2655)(2086)–(4741) 汇率调整–(207)(335)–(54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385–304448809309累计摊销及减值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53965212–10608年内扣除––379252631 本年度确认之减值亏损(附注iv) – – 245 – 245 汇率调整–(402)(371)–(773)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4994546525210711年内扣除–––488488 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消除–(2132)––(2132) 于注销一间附属公司时消除–(2655)(2086)–(4741) 汇率调整–(207)(335)–(54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0447403784账面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385––41405525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385––46286013 — 20 —附注i: 会所会籍为消闲会所之终身公司会所会籍。由于会所会籍被董事视为具备无限可使用年期,故会籍直至其使用年限定为有限前不会被摊销。经考虑二手市场所报之价格后,并无须为这两个年度对会所会籍进行减值。 附注ii: 客户合约与相关客户关系及软件之账面值按直线法以其剩余可使用年期(即5年)摊销。 附注iii: 知识产权指根据本集团拥有权以不同小说作家的出版及发行权利形式收购的知识产权。该等权利乃根据预期可为未来现金流量带来贡献的相关无形资产于估计可使用年期(即1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附注iv: 由于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的收益减少及持续亏损,董事认为存在减值迹象,并对软件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评估。软件的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厘定。根据评估结果,软件的可收回金额厘定为零港元。因此,董事已厘定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软件的无形资产减值约零港元(二零二三年:245000港元)。 15.应收贸易账款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应收贸易账款440811224 减:信贷亏损拨备(943)(2550) 34658674 以下为按账单日期呈列之扣除信贷亏损拨备之应收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0–60日14396980 61–90日442381 91–180日12641281 超过180日32032 34658674— 2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贸易账款中包括应收文化传信影视管理有限公司(「CMEL」)(本集团的一间联营公司)约3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于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结余为总毛值约183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821000港元)之应收账款,其于报告日期已逾期,并逾期超过90日,而其中约94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275000港元)被视为信贷减值。逾期90日或以上的结余中约94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275000港元)之信贷亏损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已作拨备。 16.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其他应收款项2002762 减:信贷亏损拨备(120)(44) 802718 按金及预付款项(附注)3573739130 减:信贷亏损拨备(4)(8) 3573339122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总额3581341840 减:将于一年内结算或动用之款项(35325)(41374)将于一年后动用之款项488466 附注: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该金额主要包括自然语言处理业务向独立第三方支付的无形资产按金约3326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4835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按金及预付款项中包括约22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约110000港元)支付予本集团联营公司CMEL。 —22—17.应收贷款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独立第三方之应收贷款8068– 减:信贷亏损拨备(112)– 7956–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订立若干贷款协议。 应收贷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一年内偿还。应收贷款于初始确认时的公平价值根据3.50%至3.71%之间的年度实际利率确定。贷款本金额与其初始确认时厘定之公平价值间之差额约为384000港元。 18.应付贸易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以下为于报告期间末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付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0–60日7171031 61–90日216308 超过90日1380 9461419 购买货品之平均信贷期介乎15至90日。本集团已制定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项于信贷时间框架内予以结算。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包括已收按金约28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13000港元)、应计经营开支约501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354000港元)及应计薪金约1060000 港元(二零二三年:2255000港元)及应计解雇雇员成本156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23—19.出售╱注销附属公司 a)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一项买卖协议,以总现金代价人民币 50000元(相当于57075港元)出售其于汇传网络之全部股权。 本集团于出售日期应占汇传网络之负债净额及出售事项之影响载列如下: 千港元 失去控制权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3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504)银行结存及现金104 已出售之负债净额(366)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代价57已出售之负债净额366 终止确认商誉(附注)– 非控股权益(38)出售后将累计汇兑储备重新分类至损益438出售之收益823出售所产生之现金流出净额所收取现金代价57 减:已出售之银行结存及现金(104) (47) 附注:商誉已于过往年度悉数减值。 b)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本集团注销易奇门(本集团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并确认注销收益约10942000港元。 —24—20.报告期后事件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中国四名卖方(「卖方」)就可能买卖一间于中国成立之公司之 100%股权(「销售股本」)订立协议,该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及销售人工智能硬件及软件。卖方已同意以 总代价约63000000港元出售销售股本,总代价须透过促使本公司发行及配发191000000股股份之方式偿付。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协议之条件,故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日期该交易尚未完成。有关上述交易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一年 十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三年一 月三十日、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二零 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公告。 除本公告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后及直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发生重大期后事项。 —25—股息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自报告期末起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财务业绩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本集团综合亏损净额减少约 44.2%至20782000港元或每股1.2港仙(二零二三年:亏损37223000港元或每股2.2港仙)。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分析如下: 1.收入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业务之整体收入由30600000港元大幅减少约34.1%至20158000港元,其中约15104000港元、2597000港元及2457000 港元(二零二三年:11983000港元、15328000港元及3289000港元)分别来自出版 及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授权业务、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以及零售与批发业务。 来自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之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5328000港元大幅减少至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597000港元。收入减少是受缩减经营规模影响。为应对业务之下行趋势,本集团优先保留现金及营运资金。 于二零二三年财政年度结束后,本集团开始对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进行自愿清算并出售该等附属公司(详情见下文所述)。 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业务之收入激增,增加约26.0%。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业务之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乃由于取得更多日本漫画授权而增加出版销售额。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零售及批发分部的收入录得优质酒类销售额为245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3289000港元)。尽管香港经济于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解除2019冠状病毒病封锁后再次复苏,但复苏步伐自此放缓;并未有好的契机大量出售优质酒类。本集团继续与顾问共同发展优质酒类销售及分销渠道。 2.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毛利约9851000港元及毛利率 48.9%,而二零二三年同期则录得毛利14516000港元及毛利率47.4%。 —26—毛利率增加乃由于重组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大幅降低生产成本。 3.销售费用 来自经营业务之销售费用由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891000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49000港元。销售费用减少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透过重组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令收益减少及营运规模缩减所致。 4.行政费用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经营业务之行政费用总额约 2890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1078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主要开支部分为员工成本约1449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4138000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约34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085000港元)、审计费用约135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580000港元)、上市及公司服务费 用约119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213000港元)、广告及市场推广开支约738000港 元(二零二三年:1230000港元),及董事酬金约420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211000港元,其中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约2187000港元)。来自经营业务之行政费用减少主要由于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分部之业务活动减少及透过持续控制成本精简营运所致。 5.其他减值亏损由于资产的可收回性评估,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减值亏损约25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778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没有确认无形资产减值亏损(二零二三年:245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就给予供应商之未出版漫画预付款项作出约560000港元之减值亏损。 由于一间联营公司持续亏损,于本年度已确认减值亏损约15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 —27—6.其他费用 其他经营费用录得研发成本约242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939000港元),用于开发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的线上平台及自然语言处理业务之开发。于二零二四年,本集团就法律、咨询及其他专业费用中支付予就业务营运及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 意见之律师及顾问费用共约543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126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授予一名顾问的购股权确认费用之开 支(二零二三年:1566000港元)。 7.年度亏损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经营业务之亏损约20929000 港元(二零二三年:38655000港元)。此乃主要由于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销售额持续减少所致。本集团将继续采取行动以削减成本及提高我们未来的盈利能力。 与此同时,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净值约为10867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47400000港元),以及每股资产净值为0.07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0.09港元)。 —28—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金融机构之现金及银行结存合共约38228000港元,而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约为1940000港元。 除以美元(「美元」)、澳元(「澳元」)、日圆(「日圆」)及港元计值之交易而承受与人民币相 关之外汇风险之外,本集团并无面对重大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10141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33475000港元)及流动比率为约6.8(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0.0)。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负债总额约1760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5106000港元),而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约15.5%(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0.9%)。 总括而言,董事有信心本集团将有充足流动资金为其日常营运提供资金。一如以往,我们在管理财务状况时保持审慎保守,以维持最高的财务灵活性。 已付无形资产按金 如附注16所述,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就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开发及生产软件及芯片组支付按金合共约33269000港元。该无形资产用于设计及实施软件及嵌入式芯片组,并生产多款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子设备或应用环境的线下中文语音识别芯片。 雇佣及薪酬政策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聘有47位雇员,其中31位于香港及16位于中国。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来自经营业务之员工成本合共约为2106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4238000港元,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2187000港元)及应付一名员工遣散费拨备约为156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零港元)。管理层定期检讨薪酬待遇以确保保持其竞争力。若干董事及雇员可根据本集团表现及彼等之个人绩效及表现收取酌情花红及奖励购股权。 更改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之所得款项用途 兹提述(i)本公司分别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五月 六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刊发之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根据特别授权配售新股份。 —29—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本集团与认购人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15港元认购278000000股认购股份。 本公司股东已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认购事项。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的通函所披露,本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41400000港元用作以下用途: 1.约8600000港元用作营运资金,以建立及加强市场推广及技术团队; 2.约15200000港元用作营运资金,以提供关键意见领袖管理服务; 3.约11900000港元用以捕捉潜在收购机会,以提升本集团之竞争力,并促进其长期可 持续发展;及 4.约5700000港元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拟用作向关键意见领袖提供管理服务之营运资金之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即约15200000港元)尚未动用;约2220000港元拟用作潜在收购机会以 提升本集团竞争力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惟尚未动用。因此,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共17420000港元尚未动用。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经审慎考虑及评估本集团的营运及业务策略后,董事议决变更未动用之自认购事项筹集之所得款项净额约17420000港元的用途,将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的薪金及福利、租金及水电费、其他一般及行政开支。 —30—建议收购事项 收购一间公司之全部股权(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 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Vanity Holdings Limited(「买方」,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四名卖方(分别为广西富川华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卖方A」)、深圳市群友智能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卖方B」)、罗伟钊(「卖方C」)及刘钜波(「卖方D」))订立协议,据此,买方已同意购买,而卖方已同意出售仿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仿脑科技」)之全部注册及缴足股本人民币50000000元,总代价为63000000港元,将透过促使本公司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约0.33港元发行及配发合共191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之方式偿付。 该建议收购事项须待本公司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有关建议收购事项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三年七 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一月 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公告。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可换股债券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 二十四日刊发的公告。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作为本公司之代理)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按初步换股价每股股份0.50港元(可予调整)认购本金总额最多为100000000 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于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转换后,将向承配人配发及发行最多200000000股换股股份。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最多为100000000港元。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之佣金以及其他成本及开支后)将约为98500000港元。 配售可换股债券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终止。 出售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及自愿清算两间非全资附属公司 继上一个财政年度开始精简及合并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后,本集团进行组织架构精简化。 —31—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协议,以向一名独立第三方出售本公司之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汇传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汇传网络」)之全部股权,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0000元,且该出售已完成。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按零代价出售飞龙芯类脑智能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飞龙芯」)的7%股权。因此,本集团于飞龙芯之实际权益已由 100%减少至93%。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本集团出售飞龙芯部分权益的账 面值约687000港元计入权益作为非控股权益。该出售已完成,本集团已将飞龙芯相关的股权转让予一名独立第三方。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本集团宣布北京易奇门科技有限公司(「易奇门」)之股东及北京星河引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引擎」)之股东已通过决议案成立清算小组,以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及法规对易奇门及北京星河引擎进行清算。易奇门之自愿清盘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完成。北京星河引擎之自愿清算截至报告日期尚未完成。 本集团认为易奇门及北京星河引擎之自愿清算属适当,可减少其亏损,并将资源及管理精力重新分配至本集团其他现有业务,以及有助进一步探索潜在商机。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和或然负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业务回顾 2019冠状病毒病疫症过后,整体经济需要时间恢复,本集团继续面临相当严峻的一年。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商业似乎逐步回升,但消费者的消费模式正在改变,整体商业活动仍然疲弱,需要进一步刺激消费以维持稳定增长趋势。置身于如此严峻的商业及经济环境,本集团专注于节约资源、重组业务及采取行动控制及削减成本及开支,有助本集团保护其资源。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总收入由二零二三年的 30600000港元减少34.1%至二零二四年的20158000港元。 —32—数码化市场推广 于简化营运方面,北京数码化市场推广的余下营运附属公司为北京干智传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干智」),此乃由于经营北京汇传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汇传网络」)后,汇传网络于上年与北京干智合并,而汇传网络从事数码化市场推广,并在配对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中应用大数据分析,以协助客户进行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推广。此外,我们拥有 80.1%权益的附属公司北京星河引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河引擎」)(从事向我们的客户提供我们的数码化市场推广团队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已开始自愿清算程序。 年内,因北京易奇门科技有限公司(「易奇门」,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使然,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正处于抉择关头,于自愿清算的最后阶段,北京及广州的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的余下业务大幅缩减,而雇员总数由9名削减至3名。合并后大幅节省成本。然而,由于业务复苏前景未明,且营运遭遇大量人才流失,收入大幅下降。于缩减数码化市场推广业务时,本公司预期于自愿清算完成后自分派资产净值可收回及收取现金,将保留及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业务出版及知识产权授权业务表现上升。来自该分部的收入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分别为15104000港元及11983000港元。本公司正投放更多精力于自有或授权版权之出版书籍的销售,并扩大授权业务范围。除知识产权授权外,本集团未来继续计划扩展,包括出版及分销若干漫画之业务。 零售与批发业务 本集团优质酒类主要供高端消费群或餐厅消费。于本年度,本公司已出售若干酒类库存并产生收入2457000港元,而去年则为3289000港元。本集团预期优质酒类的销售将因经济复苏而逐步恢复。本集团亦专注于大批量出售酒类以产生正现金流量及减少存货。 —33—自然语言处理 持续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症对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并减缓或延迟新业务发展。董事会致力透过寻求所有潜在可行投资及业务机会以及扩展其业务分部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以扩阔本集团之收入及溢利基础。本集团过往一直投资于中文识别人工智能的研发。自上一财政年度末以来,本集团凭借其对人工智能技术及过往研发的期望,投资于开发及生产具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软件及芯片组,专注于中文语音识别,预期将拥有广泛的应用。 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本集团宣布与一间亚太地区知名的智能语音和人工智能上市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230)及仿 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组成战略伙伴关系,以开发人工智能语音技术实时人机交互(包括设计及实施软件及嵌入式芯片组域)及生产多款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子设备或应用环境的离线中文语音识别芯片。本集团预期该技术的首次应用将带来多年来支持中文识别人工智能研发的首次丰硕成果。本集团相信,人工智能语音识别芯片(即语言芯片)作为物联网交互的核心组件之一,将应用于数码化市场推广的市场研究作为分析工具,并将广泛使用。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一直专注于改善人工智能语音技术,并着重于开发及改善软件,以促进实时人机交互。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净营运开支为约2873000港元。此乃主要由于与人员及业务推广有关的成本所致。该业务分部的雇员人数现维持于13人,而本集团将继续聘请专业人士建立技术及业务发展团队。本集团致力于软件及嵌入式芯片组的设计及实施。 展望 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完成向一名投资者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净集资约 41575000港元,以加强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增加营运资金作为营运、新项目及业务发展的资金。由于数码化市场推广分部的营运规模缩减,本公司决定变更认购事项余下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17420000港元的用途,以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的薪金及福利、租金及水电费、其他一般及行政费用。 —34—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司宣布配售可换股债券以筹集现金净额98500000港元,其中约68950000港元将用于就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开发的注资及生产软件及芯片组,以及产品市场推广开支(「自然语言处理业务」);约19700000港元将用作营运资金,以活化及推广本集团的知识产权;而余下9850000港元将保留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包括支付薪金、租金开支、资讯科技服务及本集团的其他办公室开支。由于整体市场气氛疲弱及市场流动资金不足,配售可换股债券已于本年七月中止。本集团继续致力于新融资以为本集团提供更多营运资金,尤其是投资于中文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我们注意到业务正发生关键性变动,其将专注于自然语言处理业务,同时维持其他业务分部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并为本集团创造溢利。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员工总数为47人,而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则为52人。 本集团与战略伙伴科大讯飞及仿脑合作开发的人工智能语音实时人机交互技术已经进入 产品应用阶段,其中第一代飞龙大师人机交互手机已经进入最后测试阶段,即将面世推出市场。 本集团自主研发的飞龙码-中文AI Computer Code,战略性解决了人工智能操作系统底层技术的安全性、自主性和独立性问题,全面适配各类操作系统(X86、Linux、Android、HarmonyOS鸿蒙)及主流芯片架构(ARM、RISC-V等)73款芯片,标志着「飞龙码」中文科技产业化的成熟。目前已陆续与各大人工智能厂商结合,并面向市场推出搭载鸿蒙脑AI操作系统的新产品,助力中国企业打开更大的蓝海市场。随着AI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集团相信此业务会带来更大的收益。 近期港漫改编的短剧、电影带动一股香港文化情怀热潮,国内对港漫IP的需求增加,集团在维持传统漫画出版授权业务外,正与一些合作伙伴进一步活化集团的IP,将为本集团贡献可观的收入。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主要股东登记处及股东登记分处将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之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四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在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35—购回、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订明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现时由两 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分别为黄昆杰先生、蒙一力先生以及王干文先生。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讨论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呈报等事宜,包括审阅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本公司一直采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作为其本身的守则以规管其企业管治常规。年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载列的所有守则条文,惟以下偏差除外: 守则条文B.2.2 根据守则条文B.2.2,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 本公司现时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非按指定任期委任。然而,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执行及非执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第110(A)条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因此,本公司认为已采取足够措施确保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常规不逊于守则内规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最低数目 范骏华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辞任之后,本公司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数目少于上市规则第3.10(1)条规定的最低数目。 —36—董事会正在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空缺,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1条,尽最大努力确保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于范先生辞任日期起计三个月期间内委任合适人选。 企业管治委员会之最低成员人数 根据书面职权范围,企业管治委员会(「企业管治委员会」)包括四名成员。黄明国先生、熊华君女士及周丽华女士分别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二零二一年八月八日及二零二三 年一月十三日辞任以及王干文先生及余志荣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获聘任,现时本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成员分别为关健聪先生、王干文先生及余志荣先生。董事会将开展程序物色人选填补该等空缺,以符合企业管治委员会书面职权范围。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本公司定期提醒董事遵守标准守则。经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彼等已确认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彼等均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刊发业绩公告 本业绩公告刊登于联交所之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之网站(www.culturecom.com.hk)。 有关年报将在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将在上述网站刊登。 承董事会命文化传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关健聪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关健聪先生(为执行董事);王干文先生(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及廖家莹博士(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以及黄昆杰先生及蒙一力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仅供识别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