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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2-06-27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方建议收购销售股本。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于本公告内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内所披露,倘该协议之条件未能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截止日期」)或之前或卖方与买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达成(或获买方豁免,视情况而定),则该协议将告停止及终止,而该协议之订约方毋须向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及责任,惟任何先前违反其条款者除外。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该协议之条件,故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经公平磋商后,卖方与买方订立延期函件,以将截止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卖方与买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除延长截止日期外,该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