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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03 00:00:00

本公告乃由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公司最新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的初步估计,预计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2020年上半年」)将录得综合净亏损,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2019年上半年」)之综合净溢利约为3亿1百万港元。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全球大流行,以及2020年上半年全球油价暴跌,本集团的业务受到了重大影响,尤其是香港及新加坡海上加油业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电子业务。因此,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来自海上加油业务及电子业务的毛利率已大幅减少或变为毛亏损率。除以上所述外,本集团近几个月在收回应收账款方面亦受到了过度的拖延及存货在采购成本之下销售,因此,预计在2020年上半年将有额外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存货拨备之潜在减值亏损。

董事会谨此强调,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中期业绩尚未确定。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的初步评估,并参考了董事会当前可获得的资料信息,以及本集团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5个月之未经审核管理账,尚未考虑其他潜在的资产减值支出(如有),且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预计将于2020年8月下旬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