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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2024-04-19 00:00:00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Core Economy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更改为「China Sci-Tech Industr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及采纳「中国科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之中文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第二名称「核心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特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i)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 及(ii)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 本公司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进一步详情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核心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Core Economy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更改为「China Sci-Tech Industri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及采纳「中国科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之中文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第二名称「核心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称」)。本公司之股份简称将随之更改。 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特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更改公司名称之条件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1. 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 2. 获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授予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待上文所载的条件获达成后,更改公司名称将自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本公司之新英文名称及新中文第二名称记入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存置的公司登记册以取代本公司现有名称当日起生效。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应签发更改本公司名称之证明及本公司第二名称之证书。其后,本公司将根据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第 16 部于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所有必要存档程序。 更改公司名称之原因 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将更能反映本公司现况、新业务计划及其未来业务发展方向。董事会相信,本公司建议之新名称将为本公司带来新企业形象,使本集团能更好地识别身份并把握未来发展潜在商机。因此,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待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所有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之现有股票将继续成为本公司股份之所有权凭证,并将可继续有效用作买卖、结算、登记及交收之用,而股东权利将不会因更改公司名称而受到影响。本公司将不会安排免费将本公司现有股票更换成以本公司新名称发行之新股票。倘更改公司名称生效,本公司的股票将以本公司之新名称发行。 此外,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确认后,本公司于联交所进行证券买卖之中英文股份简称亦将于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作出更改。 本公司将会就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及本公司的新中英文股份简称之生效日期另行刊发公告。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之进一步详情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由于概无股东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中拥有重大权益, 概无股东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的特别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