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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3-11-24 00:00:00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配售代理 兹提述核心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配售事项。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事项之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并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完成配售。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合共47520000股配售股份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15港元配发及发行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各承配人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且承配人为专业投资者(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并经香港法例第571D章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补充)。概无承配人于紧随完成后成为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7.02百万港元(经扣除配售事项之佣金及其他开支后),拟用于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以及用作本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 对股权架构之影响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于紧接配售47520000股配售股份完成前及紧随完成后,本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附注: 1.该等股份由香港金泰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刘俐女士持有中擘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99%权益,中擘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香港金泰丰集团有限公司的80%权益,而香港金泰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等57950000股本公司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俐女士被视作拥有该等 57950000股股份之权益。 2.该等股份由杨智丞先生唯一全资拥有之中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彼为本公司之非执行 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杨智丞先生被视作拥有该等38800000股股份之权益。 3.该等股份由刘思含女士唯一全资拥有之万事星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思含女士被视作拥有该等27580000股股份之权益。 4.孙博先生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