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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年报补充公告 - 所得款项用途

2020-08-10 00:00:00

兹提述(i)核心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本公司新股份(「配售事项」)的公告(「配售公告」)及(ii)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刊载的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二零一九年年报」),内容有关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之动用情况。 除另有界定者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一九年年报及配售公告所载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供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最新资料作二零一九年年报之补充资料。

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开支后)约为 11 百万港元,将(i)约 5.5 百万港元用于未来投资及业务发展(「投资资金」); 及(ii) 约 5.5 百万港元用作本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 日常营运资金」)。 诚如二零一九年年报所披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已悉数使用日常营运资金及动用约 1.2 百万港元投资资金。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按预期悉数使用余下约 4.3 百万港元投资资金。

董事会确认上述补充资料不会影响二零一九年年报所载的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将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