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股份代号: 3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发表声
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A股份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
致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已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查询并得到确认,截止到目前
为止,本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等重大问题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亦没有任何有
关收购或买卖的商谈或协定为根据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的事宜。本公司
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根《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
贵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
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承董事会命
张经明
董事会秘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
於本声明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戎光道、杜重骏、韩志浩、吴海君、高金平及史
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雷典武及项汉银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信元、孙
持平、蒋志权及周耘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