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8)
澄清公告
2006年6月6日,国内《东方早报》刊登了「中石化拟57亿回购上海石化A股」
的文章。
本公司已就该文向中石化查询,本公司获得中石化确认目前并没有任何收购本
公司A股或H股的计划或制定任何条件(包括定价和时间表),该文所述内容没
有事实根据,属於严重不实报道。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所有有关股价和成交量的敏感资料均会以公告形式刊
登於《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的《南华早报》及《香港商报》
,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宜小心慬慎。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於2006年6月6日上午10时49分起暂停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以待发表本公告。本公司已向
香港联交所申请於2006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起恢复本公司股份之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6月6日,国内《东方早报》刊登了「中石化拟57亿回购上海石化A股」
的文章(「该文」),声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拟以每
股人民币7.8元-人民币8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所有的A股股份。其他媒体包括新
浪网和www.p5w.net也对该文进行了转载。
本公司已就该文向中石化查询,本公司获得中石化确认目前并没有任何收购本
公司A股或H股的计划或制定任何条件(包括定价和时间表),该文所述内容没
有事实根据,属於严重不实报道。本公司对於有关的失实报道予以谴责;而由
於失实报道和侵犯本公司权利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东方早报
》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已知悉本公司今天的H股股份成交量和交易价格上升,本公司谨确认,
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23条而须予公开;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成交量及交易价
格的事宜为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
公开。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所有有关股价和成交量的敏感资料均会以公告形式刊
登於《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的《南华早报》及《香港商报》
,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宜小心慬慎。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於2006年6月6日上午10时49分起暂停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买卖,以待发表本公告。本公司已向
香港联交所申请於2006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起恢复本公司股份之交易。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张经明
董事会秘书
上海,2006年6月6日
於本公告刊登日,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戎光道、杜重骏、韩志浩、吴海君、高
金平及史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雷典武及项汉银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陈信元、孙持平、蒋志权及周耘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