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位,实到董事14位。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君先生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杨钧先生、高松先生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