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关 延 长 一 项 须 予 披 露 及 关 连 交 易 – 建 议 收 购 北 京 新 域 的 最 后 截 止 日 期 兹提述 (i) 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2024年 2月 1日的公告(「该公告」)及 (ii) 本公司日期为 2024年3月1日有关由买方(一间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向卖方的建议收购的通函(「该通函」)。除本公告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及该通函所披露,买方有权于 2024年 6月 30日或之前随时以书面通知卖方将最后截止日期由 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 2024年12月31日。 于 2024年 6月 28日,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以下先决条件,买方行使其权利以书面通知卖方将最后截止日期由 2024年6月 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1) 就北京新域的股东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北京新域的董事变动、北京新域的细则变动而向有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所需的登记及有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北京新域的新营业执照; (2) 完成就买方在北京新域的投资须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的变动报告;及 (3) 完成有关北京新域股东变动及修订北京新域公司细则须透过保险中介系统提交的报告。 除上文披露者外,协议的全部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及继续有效。